2. 新调入的和开新实习课的教师、实习指导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考核。考核由中心组织考核小组进行。 考核合格方可上岗。
3. 考核未通者可给予一定时间的准备后进行第二次考核。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者不能进入教学岗位。
4. 考核情况应记录、存档。
5. 新调入的教师、实习指导人员考核情况应上报人事处